謹防花式借口成為變相欠薪的“新馬甲”
工人日報評論員 郭振綱
“花式借口”成為欠薪的“新馬甲”,一方面說明整治欠薪是一個復雜過程,各界應對欠薪的變種保持清醒認識,持之以恒地構建預防欠薪的制度堤壩,堅持不懈懲治各種欠薪行為;另一方面也說明,一些用人單位拖欠或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意圖依然存在,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經營、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和諧勞動關系,需要久久為功。
據1月8日《工人日報》報道,近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多起涉欠薪糾紛典型案例,用人單位以各種沒有法律依據的理由拒付員工工資和加班費,有的稱“停工即可不發工資”,有的認為“員工違紀則不發加班費”,有的分包工程把清償責任“包”出去。對用人單位的這些錯誤主張,法院通過判決予以否定。此類典型案例為勞動者維權、企業合規經營提供了指引。
依法獲得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是法定義務。一些用人單位試圖用各種沒有法律依據的“花式借口”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屬違法行為。人民法院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厘清“花式借口”的法律屬性,引導勞動者理性維權、用人單位合規經營,對于促進和諧勞動關系具有重要意義。
用似是而非的“花式借口”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加班費,本質上是欠薪的變種。近年來,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并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進行整治。其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提出,強化政府部門監管職責,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堅持源頭治理、全程監管、防治結合、標本兼治;要求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帶頭不欠薪;深化協調機制,健全信息共享、線索互移機制,切實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工會等組織依法維護勞動者勞動報酬權,引導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等。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公然或故意欠薪的行為得到了明顯遏制。
不過,一些用人單位通過沒有法律依據、似是而非的“花式借口”,以更隱蔽的方式拖欠勞動者報酬的現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有些用人單位超時安排職工加班,但以綜合計算工時為由,不支付職工加班費;有些用人單位用加油卡、購物卡等方式“抵頂”勞動者一部分工資或者年終獎,變相克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有些用人單位將勞動報酬發放與勞動者違紀、企業經營管理績效等進行不合法、不合理掛鉤,達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目的,等等。
“花式借口”成為欠薪的“新馬甲”,一方面說明整治欠薪是一個復雜過程,各界應對欠薪的變種保持清醒認識,持之以恒地構建預防欠薪的制度堤壩,堅持不懈懲治各種欠薪行為;另一方面也說明,一些用人單位拖欠或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意圖依然存在,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經營、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和諧勞動關系,需要久久為功。
一些用人單位通過“花式借口”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給整治欠薪提出了新任務。相關案例和調研顯示,欠薪或者隱形欠薪與勞動用工不規范有著密切關系。因此,治理欠薪應高度關注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合法性。有關方面要重視各種隱形或者變相的欠薪現象,要在日常監管中強化欠薪的預防和監督。特別是在開展勞動法律監督工作中,要強化人社、檢察、工會等部門的協同,綜合運用勞動監察、“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勞動用工“法治體檢”“一函兩書”等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理欠薪行為,不給“花式借口”留有任何空間。
當前,有關部門正在開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動,聚焦重點領域,有效預防和推動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行動的重點。同時,全國總工會也部署深入開展工會常態化推動治理欠薪工作,這是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謹防“花式借口”成為變相欠薪的“新馬甲”,對任何違反勞動法律、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堅決予以懲治,推動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發展,是我們共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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