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有錢卻“玩失聯”?惡意逃避執行可能獲刑
中新網北京4月29日電(記者 高萌)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一批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執行案例,旨在進一步指導各地法院加大治理欠薪工作力度,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最高法介紹,此次發布的5件案例中,案例一強調通過依法追究拒執罪,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倒逼被執行人履行債務。該案中,山東省乳山市人民法院判決乳山市某駕培公司向16名員工支付長期拖欠工資80余萬元,后因駕培公司未履行致使員工們陷入生活困境,王某等16人申請強制執行。
在該案執行過程中,經法院深入調查發現,駕培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宋某甲有預謀采取偽裝、隱匿財產等手段對抗執行。其明知公司賬戶被法院凍結,故意棄用該賬戶,指示公司會計通過現金交易、員工個人微信及支付寶等方式收取學費款項高達200余萬元,并通過層層隱匿、轉移等方式轉到個人名下,將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混同。
在法院約談宋某甲過程中,宋某甲指使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兄宋某乙出面,假意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簽訂了分期履行書面和解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宋某甲不僅分文未付,還多次捏造公司經營困難、無任何收入來源等事實,拖延執行進程;刻意隱匿自身行蹤,切斷與法院、申請執行人的所有有效溝通渠道。
在公安機關偵查期間,法院工作人員再次到看守所約談宋某甲,向其釋明法律后果。宋某甲委托家屬主動向申請執行人道歉,并全額履行了80余萬元的付款義務。
乳山市法院經審理認為,駕培公司與宋某甲有能力執行生效判決卻故意隱匿轉移財產,情節嚴重,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鑒于宋某甲到案后如實供述并主動履行,可從輕處罰。乳山市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駕培公司、宋某甲判處刑罰。
最高法表示,此次發布的5件案例中,人民法院堅持將人民群眾的利益落到實處,根據案件不同情況分類施策,為辦理不同類型欠薪案件提供參考。其中,案例二強調快執接力快立快審,確保工資債權依法高效兌現;案例三強調推動府院聯動跨域協作,全額兌現職工債權;案例四強調執行工作實施穿透式財產查控手段,促使被執行人分期履行;案例五突出人民法院拓寬被執行人執行路徑,確保工資債權執行到位。
最高法介紹,在欠薪案件執行工作中,各地法院既注重執行和解等方式恢復企業造血能力,又對惡意欠薪者采取相應的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依法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同時,人民法院依托“一張網”系統建設應用,強化大數據查控與線下實地調查協同,確保有效查控可供執行財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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