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松綁網約車駕駛員戶籍限制
多地松綁網約車駕駛員戶籍限制
專家:戶籍限制可能形成勞動就業歧視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發布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其中,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不再要求“具有成都市戶籍或成都市居住證”。
《法治日報》記者通過梳理及采訪發現,近年來,已有多地取消或正在探索取消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戶籍限制。但也有一些城市仍然要求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需要本市戶籍或者居住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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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在這背后,是國家推動的“便捷、靈活的新就業形態”與部分城市“嚴格的人口與交通管制政策”之間的沖突,導致一定數量非本地戶籍駕駛員選擇“無證運營”,加大市場監管難度,也不利于保障網約車駕駛員與乘客的權益。
部分駕駛員不合規
今年50多歲的陳先生是河北人,以每月5000元的價格租賃一輛北京牌照的新能源汽車,在北京從事網約車服務已經一年多。
為了陪伴和支持在北京工作的兒子,一年多前,陳先生從老家來到北京生活。考慮到自己開車技術不錯,他選擇租車從事網約車服務。
根據《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北京市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駕駛員的條件之一是,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同時,在北京市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應當是本市號牌且為出租汽車經營者或個人所有的車輛。
陳先生沒有北京戶籍,無法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因此無法從事合規網約車服務。他告訴記者:“我接觸的不少網約車司機都是外地人,租車開網約車。”
另外,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接入平臺運營的網約車輛應當按照營運客車類保險費率,投保交強險、賠付額度不低于10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
一名家住北京市順義區的網約車駕駛員告訴記者,按照合規運營要求,投保費用需要大約1萬元。
陳先生所駕駛的車輛沒有按照營運客車類保險費率投保,而是購買了私家車全險,花費五六千元,“發生交通事故的話,可以走保險流程,超出部分,自己掏錢賠”。
這并非個別現象。記者近期在北京隨機體驗乘坐10次網約車出行,其中大部分駕駛員為外地戶籍。
對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有戶籍要求的城市并非只有北京。例如,根據《濟南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本市有效居住證、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或者身份信息登記”。
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綜合交通發展研究院教授鄭翔認為,一些城市限制網約車駕駛員戶籍,體現了將網約車管理放在城市綜合治理體系中的思路,包括強調本地勞動力市場保護等。但這種管理在客觀上造成一些負面影響。比如,不合規的網約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難以保障乘客權益;不合規運營車輛與合規車輛形成不公平競爭,可能擾亂市場秩序等。
戶籍限制“不必要”
近年來,上海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江蘇省蘇州市、無錫市,云南省昆明市等地已經取消了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的戶籍要求。
還有城市正在修訂當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擬松綁從事網約車服務駕駛員的戶籍要求。
2025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江蘇省南京市交通運輸局通過門戶網站對《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進行公示,廣泛征求社會意見。
記者看到,根據《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在本市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有本市戶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證”。在《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這項規定不再保留。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陶楊認為,不少城市松綁網約車駕駛員戶籍限制折射了社會包容信號,響應了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旨在破除地方就業壁壘,促進勞動力要素合理有序流動,優化城市公共交通秩序。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孔祥穩認為,網約車駕駛員戶籍限制可能形成勞動就業歧視。不少城市松綁網約車駕駛員戶籍限制,體現了對公民勞動權、平等權的保護。
“實際上,無論是從安全還是服務質量角度出發,基于戶籍的限制都不必要。主管部門、平臺各方可以合力實現對網約車駕駛員的有效管理,外地戶籍網約車駕駛員完全可以在地圖軟件、導航等技術輔助下完成客運工作。”孔祥穩說。
應聚焦服務質量
根據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的條件包括: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
除了上述條件之外,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還應當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地戶籍,正是“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之一。
在鄭翔看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考慮的主要是網約車規范發展,同時強調保障安全與權益,其設定網約車服務的基本準入門檻(車、人、平臺有資質),更側重于行業的統一規范和乘客安全。
她認為,一些城市的網約車駕駛員因戶籍限制而難以合規的問題亟須解決。需要在尊重地方政府治理目標(如人口調控、交通治理、安全保障)的同時,推動管理邏輯從強調網約車戶籍身份管控向對駕駛員行為與信用管理轉型,聚焦于服務質量和安全結果,而非戶籍身份。
鄭翔建議,可以考慮市場準入機制改革,例如采取“居住證+社保繳納年限”方式,要求申請人持本地居住證并連續繳納一定年數社保(如連續3年),證明其穩定居住,然后賦予其市場準入資格。
“可以應用技術手段彌補監管可能產生的空白。例如采用全流程數字化監管,通過車載智能終端實時監控營運狀態,杜絕‘人車不符’現象。要求平臺強制對接營運車輛保險系統,未購買合規保險無法接單。建立司機安全評分體系(事故率、投訴率、疲勞駕駛監測等),對低分者強制培訓或退出等。”鄭翔說。
本報記者 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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