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中院發布知識產權“內卷式”競爭典型案例 剖析四大突出特點
中新網天津4月16日電 (江瑩)針對當前知識產權領域頻發的“內卷式”惡性競爭,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6日發布6起典型案例,并剖析此類案件呈現的仿冒混淆、數據造假、內生矛盾激化及新媒介放大損害等四大突出特點,為市場主體規范經營提供明確指引。

在第26個“4·26世界知識產權保護日”來臨之際,天津一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以司法保護助力構建良性市場競爭秩序的工作舉措。
據介紹,當前知識產權領域“內卷式”競爭相關案件頻發,主要集中在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專利侵權等類型。天津一中院在審判實踐中發現,此類案件呈現四大突出特點:
一是仿冒混淆仍為主要侵權形式。部分市場主體通過仿冒知名品牌標識、包裝等方式,使相關公眾對產品來源產生混淆,再以低成本原料生產低質商品,憑借遠低于正品的價格搶占市場份額,嚴重損害正品商家權益和消費者利益。
二是數據造假擾亂市場公平秩序。一些經營者通過購買刷單服務,偽造商品銷量、好評率等數據,以隱蔽手段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破壞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真實性,誤導消費者決策。
三是內生矛盾削弱企業創新動能。部分企業因股東糾紛、核心技術或銷售渠道掌握者離職等問題,出現核心資源流失情況,離職人員利用所掌握的核心知識另起爐灶,引發惡性競爭,迫使原企業增加維權成本,進而壓縮創新研發投入。
四是新媒介加劇損害后果。隨著網絡直播等新傳播形式的普及,部分市場主體通過直播等渠道散布虛假信息、實施侵權行為,其影響范圍和傳播速度遠超過傳統方式,對市場秩序和企業聲譽造成更大損害。
天津一中院表示,在司法實踐中將著力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嚴懲侵權、規范競爭,堅持鼓勵創新與依法規制相平衡,聚焦治理惡性競爭循環,通過公正司法為創新驅動發展夯實法治根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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