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朱家美、黃國俊、袁廷運、田華兵提起公訴
中新網4月16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朱家美、黃國俊、袁廷運、田華兵提起公訴。
云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朱家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云南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原副主任朱家美(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家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朱家美利用擔任富源縣縣長、沾益縣委書記,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伙同他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青海檢察機關依法對黃國俊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青海省海東工業園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黃國俊(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西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國俊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西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國俊利用擔任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川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青海檢察機關依法對袁廷運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青海省海西州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州長袁廷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廷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袁廷運利用擔任青海省海西州經濟和發展改革委員會工業能源交通科副科長、副主任,格爾木市委常委、副市長,海西州副州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在任格爾木市委常委、副市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云南檢察機關依法對田華兵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云南省紅十字會原黨組成員、副會長田華兵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華兵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理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田華兵在擔任曲靖市委常委、紀委書記,云南省紅十字會黨組成員、副會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款項撥付、規劃審批、公司經營、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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