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輿論:對黎智英的定罪彰顯法治和正義
中新社香港12月16日電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15日裁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香港多份報章發表評論文章稱,對黎智英的定罪是讓正義和法治得以彰顯。任何觸犯香港國安法的行為應被嚴懲,香港絕不容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香港《大公報》16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從勾結境外政客威脅制裁香港,到接受外國資金資助煽動“顏色革命”;從縱容“修例風波”中的暴力行徑,到編造謊言蠱惑人心,黎智英的所作所為,早已突破國家安全底線,踐踏法治精神,嚴重損害港人的福祉。黎智英的定罪,讓正義得到伸張,法治得到彰顯。
文章稱,黎智英案的公正審判,是香港國安法實施成效的最佳寫照,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勝利,向世界發出堅定維護國安的清晰信號。在國安法的護航下,香港已經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正穩步邁向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那個曾經被暴力陰霾籠罩的香港已經遠去,一個安全、穩定、繁榮、充滿希望的香港正在大步向前邁進。
香港《文匯報》16日刊發社評文章指出,審訊過程充分公開透明,被告有充分辯護權利,證人證供經多方交叉驗證,體現香港司法獨立、公平審訊的精神。當外部勢力妄圖以壓力與謊言影響審訊時,香港司法機構不為所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社會看見法治的力量依舊堅不可摧。此案將成為未來國安案件的重要判例,標志著香港司法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的成熟與自信。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所言:“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香港商報》16日發表評論文章稱,大量事實顯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馬前卒。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黎智英的任何狡辯都顯得蒼白無力,被定罪成實屬法理昭彰,罪有應得。黎智英案裁決再次宣示了香港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零容忍立場,任何觸犯香港國安法的犯罪分子,不要心存幻想,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正義或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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