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檢察機關:消費者應警惕“快速減肥”類虛假宣傳
沈陽晚報訊(沈陽晚報、沈陽發布客戶端記者周賢忠 通訊員孫笑天)聲稱“不節食不運動即可減脂”,實則添加有毒有害成分。近日,經沈北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結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人門某某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000元;追繳違法所得2700元;判令門某某支付懲罰性賠償金6801元,并在省級以上媒體賠禮道歉。另外,門某某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024年1月起,門某某通過短視頻平臺發布減肥視頻引流,對外售賣“KOF”減肥咖啡,宣稱“每日1條,每月可減9-15斤”。市民劉女士被該宣傳吸引,以318元/包的價格購買4包,支付1272元。服用后,劉女士出現頭暈、心慌、失眠、食欲減退等不適癥狀,發現該減肥咖啡無使用說明書,遂報警求助。
2025年4月30日,公安機關從劉女士處扣押剩余94條咖啡送檢,鑒定結果顯示,咖啡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已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為保健食品生產中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質。經查,門某某從他人處購入該咖啡后加價售賣,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間共獲利2700元。
沈北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門某某明知所售食品摻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予以銷售,危害不特定多數人身體健康,侵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其行為既構成刑事犯罪,亦需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故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審理后全部采納檢察機關意見,遂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機關提醒,消費者應警惕“快速減肥”類虛假宣傳,選購食品需通過正規渠道,查看產品資質及成分說明。食品經營者需堅守法律底線,嚴禁添加違禁成分和虛假宣傳,否則將面臨刑事、民事雙重追責。
社會新聞精選:
- 2025年12月17日 16:13:20
- 2025年12月17日 16:00:51
- 2025年12月17日 14:08:36
- 2025年12月17日 12:25:23
- 2025年12月17日 08:50:58
- 2025年12月17日 08:18:18
- 2025年12月16日 16:10:04
- 2025年12月16日 13:54:15
- 2025年12月16日 13:33:24
- 2025年12月16日 11:17:25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9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