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國突破節能減排投融資障礙的方式應不同于發達國家
發達國家成功地以設定排放總額并允許排放配額交易的機制來推動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但是,這種交易機制不適合我國現階段的情況。
以工業領域節能為例,大量的節能減排項目統計數據表明,在我國每形成年一噸標準煤節能能力平均需投資2000元,年節能收益平均約為1500元。靜態投資回收期在1-5年的各類節能項目廣泛存在于工業系統中,按平均壽命10年計,其內部收益率分別是100%、49%、31%、21%和15%。我國現有工業企業的節能技術改造(不包括結構調整)年節能潛力約為5億噸標準煤,投資機會近1萬億元。而從世界碳貿易的價格(發達國家購買一噸現貨二氧化碳排放權需16歐元左右)可知,發達國家節能減排項目平均收益無法覆蓋投資成本,其內部收益率小于零。這是我國與發達國家極其重要的區別。
我國節能減排收益情況與發達國家不同,我國節能減排具有凈收益而發達國家為凈支出。因此,發達國家的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實質是"成本交換",而我國由于存在著大量高回報的節能項目,應實行"投資優化"的模式。
三、發行"碳券",創設"碳券基金",推動節能減排投資進入資本市場
專家們認為,我國要突破節能減排投融資障礙,必須進行金融創新,鼓勵金融機構為節能項目提供多渠道、多模式的投融資服務,并且由國家提供部分風險補償。目前,發行"碳券",創設"碳券基金"是一個能有效推動節能減排投資進入資本市場的金融創新方式。
在接受我們專訪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世界銀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辦公室執行主任王樹茂表示,國家應鼓勵金融機構設計符合國情的支持節能減排的有價證券產品"碳券",使節能投資進入資本市場。通過發行"碳券"并投入二級資本市場交易為"碳券基金"募集資金。基金主要用于:一、投資回報高、環境效益好的節能項目和技術(包括股權投資和項目投資);二、為節能減排項目提供信貸擔保和履約擔保。
近年來,在世行和國際金融公司擔保資金支持下對國內節能減排項目進行放貸的北京銀行總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張萬奇對我們表示,信貸擔保對啟動銀行向節能減排項目貸款的作用非常大,因為擔保公司事前會對節能減排項目的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進行詳細的評估,銀行只需再認定一下就可以放心放貸了。他認為,目前我國節能減排市場之所以沒有做大,正是因為缺少融資擔保。就像無錫尚德等太陽能企業在國外上市對國內太陽能行業發展的拉動作用一樣,融資擔保無疑會成為撬動我國節能減排市場的關鍵支點。
"碳券"作為一種證券,一方面具有節能收益分享的作用;同時設立專門的機構根據持有額和持有時間來標記"碳券"持有人的節能減排貢獻。作為一種特定的節能減排"金融投資"產品,"碳券"區別于清潔發展機制(CDM)等現行的排放權或配額的"商品"屬性。國家可以對持有"碳券"的個人和企業進行表彰,在條件成熟時也可以成為企業的排放配額并進入配額市場。
"碳券"既是節能減排成果的展示和標識,也可以成為節能減排市場的驅動力;既能夠在全社會有效宣傳節能減排的責任和義務,也可以為企業和民眾參與節能減排事業和分享成果提供簡捷的途徑。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節能減排金融創新,"碳券"既是資本市場的新型有價證券、投資理財的新興產品,也是國家資本、社會資本和國際資本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有效承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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