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樓下被淹該咋賠?樓上住戶共同賠償4000元
本報訊(沈陽晚報、沈陽發布客戶端記者周賢忠)房屋漏水引發的相鄰關系糾紛,案件雖小,卻直接關系民生權益。近日,經市法院立案一庭指導,蘇家屯區法院郭曉寧法官成功調解一起此類案件,樓上住戶共同賠償樓下住戶4000元。此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紛案例庫。
宋某因居住的老舊小區公共水管老化導致經常漏水產生損失,要求樓上住戶均攤損失7500元未果,便關閉家中單元總水閥。樓上住戶廉某訴至法院,要求宋某立即停止侵害,恢復整樓用水。
在收到廉某訴宋某恢復供水的起訴材料后,法院第一時間聯合社區網格員、人民調解員實地走訪,查看漏水現場、詢問居委會前期調解情況,并走訪周邊居民了解矛盾根源。
調解過程中,法官創新運用“背靠背+面對面”分層調解策略。針對宋某與樓上住戶因賠償金額及斷水問題產生的情緒對立,首先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別溝通,對宋某詳細釋明房屋漏水鑒定的流程及成本,引導換位思考;對樓上住戶厘清公共管道維護責任邊界,客觀分析訴訟風險。待雙方情緒平穩后,組織“面對面”協商,宋某出示7500元損失清單,法官依據民法典相鄰關系條款釋明賠償的合理必要原則,推動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
為有效預防矛盾反彈,法官聯合社區形成“法律釋明+風險提示+社區兜底”保障機制。法官向宋某釋明鑒定成本及訴訟風險,向樓上住戶厘清公共管道維護責任,同時由社區網格員負責跟進解決漏水隱患問題,給當事人吃下“定心丸”。僅用三天時間,就達成調解協議,樓上住戶共同賠償宋某4000元,宋某當場打開水閥,后續社區協調居民按比例出資更換下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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