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高”人員依法納稅紅線碰不得
12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通報,今年前11個月,稅務部門查處1818名包括明星網紅在內的“雙高”人員,查補稅款高達15.23億元。所謂“雙高”人員,即高收入、高凈值人群,一般“年收入超過100萬元或可投資資產超過1000萬元”。
被查處的“雙高”人員中,不乏聚光燈下的星兒、熒幕上的腕兒、流量場上的寵兒,可就是這樣一群無比在意人設、在公開場合光鮮亮麗的人,都在納稅上跌了份兒,甚至栽了跟頭。因其偷逃稅金額往往巨大,對國家稅收秩序的沖擊也尤為嚴重。此次通報既體現稅收監管的精細化程度,也再次彰顯國家加大對“雙高”人員偷逃稅監管力度的決心。
近年來,諸多知名人物“排隊”登上偷逃稅黑榜。幾天前,北京市稅務局披露,網絡車評人陳震于2021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隱匿收入、轉換收入性質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共計118.67萬元;今年3月,網紅司馬南被點名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共計462.43萬元;2023年9月,演員袁冰妍被曝在違反稅法被罰后,又將個人消費違規列入關聯企業名下、企圖蒙混過關……
對“避稅技巧”的鉆研,比精進專業的功夫還深;偷逃稅手段的翻新,比作品更新的節奏還勤。明星、網紅作為“雙高”人群的典型代表,已經憑借較高的社會關注度獲得遠超普通人的收益,理應更主動地承擔起與高收入相匹配的納稅責任。挖空心思偷逃稅款,是帶頭做不良示范。即便沒有“明星臉”的“雙高”人員,作為較多社會財富的擁有者,也應具備更強的社會責任感,而不是千方百計踐踏稅收公平原則、侵蝕社會誠信基石。
偷逃稅絕不能成為高收入群體規避義務的“隱形技能”,更不能成為高收入的來源之一。“那些動輒過億的直播戰報,到底是真是假,是否依法納稅?”通報新聞下,網友的質問擲地有聲,既直指行業亂象核心問題,也引發更深層的思考:目前披露的“雙高”人員偷逃稅行為,是否仍是冰山一角?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關系到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保障、民生福利改善等方方面面。在涉稅問題上,明星網紅沒有任何濾鏡,“雙高”人員沒有豁免權限,粉絲再喜歡他們的氣質、作品,也不會混淆是非邊界,包容他們的違法違規行為。稅收監管工作任重道遠,必須讓每一起偷逃稅行為的責任人付出代價。
偷逃稅案例總能引發網友高度關注,折射的是公眾對公平正義的熱切期盼。無論是聚光燈下的公眾人物,還是手握財富的高凈值群體,唯有把依法納稅當作不可逾越的紅線,才能在各自行業中行穩致遠。遏制偷逃稅的歪風邪氣,就是維護嚴肅嚴謹的稅收秩序,為社會公平正義和健康發展注入更堅實的底氣。
安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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