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年時報》報道 日前,有網友在溫州一論壇發帖稱,“溫州市龍灣區安排干部子女就業”,一些文化程度只有“職高和中專”的干部子女也被安排進了事業編制單位,實在令在震驚。
發帖者稱,他手上有一份文件,不僅明確說明招錄人員均為“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子女”,還列了一份名單。這份名單非常詳細,包括領導干部的姓名、職位,他們的子女的姓名、學歷和聯系方式等。這些領導干部的單位,幾乎囊括了龍灣區政府主要的職能部門。
到昨天晚上8點,該帖子的點擊量已達到14000余人次,跟帖回復長達21頁。
三部門聯合發文 考錄領導干部子女
根據網帖,記者聯系上了這位姓姜的發帖人,他向記者提供了那份文件和相關資料。
該文件的文件號為“溫龍人勞[2003]8號”,由龍灣區委組織部、人事勞動局和監察局聯合發文,文件名為《關于考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子女的補充規定》。
這個文件明確規定,“高校在讀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子女可列為這次報考對象”;如果在當年(2003年)畢業的,在畢業后辦理錄用手續,不是2003年畢業的,須在2003年8月31日前辦理錄用手續。
為了考錄這些副科級領導干部子女,龍灣區人事勞動局還專門向區政府申請劃撥專項經費。請示報告上寫著:“報考總人數為60人,經測算,總費用需18000元。”
對于文件和資料的來源,姜某說:“是從龍灣區一位領導那里拿到的。”
“當時我們(姜某和他的朋友)看到這些文件和資料,都非常憤怒和震驚,有許多需要安排工作的人工作都還沒有落實,他們這些領導干部卻給自己的子女安排事業編制的工作。”姜某有些憤憤不平地說。
一些當年招進去的人已經走上領導崗位
姜某和幾位熱心朋友還特地根據這份名單進行了調查。
“我們發現,有22人在此次專項招考中進入龍灣區有關部門工作,工作性質為事業編制。”姜某說,“現在,我可以直接報出姓名、考錄單位及其父母的就有18人。”
記者在姜某提供的“溫州市龍灣區干部子女安排情況表”上看到,這些被“錄用”的人員父母職位涉及信訪局、衛生局、鄉鎮(街道)等單位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
昨天下午,在龍灣區民政局的崗位門牌上,記者找到了“情況表”名單上的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的名字。
有關知情人士稱,這位王姓工作人員就是龍灣區信訪局某副局長的女兒。當年,王某參加考錄時的文化程度是高中,錄用單位是“區雙擁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而在門牌上顯示的崗位職務是龍灣區民政局某科科長。
在龍灣區政府辦公大樓17樓的外經貿局工作崗位牌上,記者也找到了“情況表”名單上的一名陳姓女工作人員。據知情人士透露,她是農林水利局的一位副局長的女兒。
在姜某提供的這份“情況表”上,最年輕的是鄭某,1985年7月出生,考錄的單位是“某執法隊”。他是龍灣區蒲州街道一位副主任的兒子。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員說:“他當時過來上班時,看上去還像孩子一樣。目前他還在這家單位上班,怎么啦?”
龍灣組織部:肯定是真的
記者在《關于考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子女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上看到,發出這份文件的是龍灣區委組織部、龍灣區人事勞動局和龍灣區監察局三個部門。
為了核實這份文件的真實性,昨天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上了三個部門的負責人。
記者首先打通的是龍灣區委組織部副部長潘文漢的電話,他直言不諱地說:“文件既然發下來了,肯定就是真的。”
那么,《補充規定》中只面向干部子女招考是否合理?具體是怎么操作的?當記者想進一步了解相關部門對《補充規定》有何解釋時,潘副部長以經辦人早已換崗為由,拒絕再作回答。
“當時我還是個科員,情況我不清楚,況且我們組織部也就是掛個名,具體操作是人事局在辦。”潘副部長說。
矛頭指向人事勞動局,記者隨后聯系上了龍灣區人事勞動局局長金林。
對于記者的種種疑問,金局長也未做直接表態,“這個情況,我們已經向市委組織部匯報了,現在不方便回答。”
第三個聯合發文的部門,龍灣區監察局同樣未做正面回答。“情況已經匯報上去了,我到這個崗位上時間也不長,具體情況不清楚。”龍灣區監察局局長郭建超說。(陳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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