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12月26日電(記者 何蔣勇)家住浙江省奉化市陽光茗都的業主李先生家中遭遇“白闖”,小偷突破層層安保措施,抱走了李先生家中的保險箱,李先生說,箱子里財物數額巨大,為此,他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索賠1元錢。12月24日,奉化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白闖”抱走保險箱
李先生居住的陽光茗都小區建于2003年,位于奉化市中心,占地40萬平方米,是奉化市比較高檔的小區之一。
李先生2007年搬進小區,今年2月19日,他像往常一樣去上班,下班回家后意外地發現,家里被小偷光顧過了,裝在墻上的一個保險箱被撬走。
李先生說,保險箱里有6000元現金和若干金銀首飾,價值不菲,當晚9點,李先生向奉化大橋派出所報了案。警方調取了小區的監控錄像,但因為目前小區的監控畫面分辨度都不高,達不到銀行監控設備的水平,案子至今未破。
竊案發生后,李先生提出他眼中物業公司的幾宗“罪”:他所在樓道的電子門鎖是壞的;保安巡邏不到位,沒有向警方提供線索;樓層和電梯里的監控模糊。李先生認為,物業公司疏于管理,才導致了他家中失竊。
業主狀告保險公司
雖然失竊了,但李先生和物業公司的關系并非一下子就到非進法庭打官司的地步不可。據李先生的代理律師稱,事發后,李先生曾提出要和物業公司協商解決問題,協商的基礎建立在次年的物業費怎么收取上。但物業公司不僅沒有理會,還為了催討物業費將李先生告上法庭,這才成了此案的導火索。
12月2日,李先生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3項訴訟請求:索賠損失費1元;物業公司立即修復他所在單元的電子門鎖;修復小區的監控設備。
由于物業公司在收到李先生的起訴狀后,已經修好了電子門鎖,而且經法庭調查,除了個別監控畫面會跳動,小區的監控設備運行正常,畫面清晰,所以在開庭后,李先生撤回了第2、3項訴訟請求。
為什么只索賠1元
這個案子本來屬于物業糾紛中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因為只索賠1元,李先生成功地吸引了公眾眼球,也避開了物業糾紛中失竊財產數額難舉證的問題。
李先生通過代理人稱,錢不是他打官司的目的,他只想通過法律討一個說法。他家失竊,物業公司在安保措施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讓物業公司全賠,要求可能過高,但讓物業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1元錢雖然數額很小,但對物業公司生死攸關。如果李先生的案例需要賠償,那么以后物業公司面臨類似情況時,賠不賠將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法院判決駁回起訴
奉化法院認為,物業公司需要維護小區的公共秩序,進行安全防范,但沒有對小區業主的人身、財產進行保管的義務。公共物業管理義務僅是對公共設施、公共安全起防范作用,而非堵住小區里的違法犯罪行為,物業公司不應該承擔因他人侵權造成業主損失的責任,因此,駁回李先生1元錢的訴訟請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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