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雪)國家發展改革委25日下發通知,要求主要煤炭企業維持價格穩定。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一政策出臺可讓耗煤大戶火電企業稍緩壓力,對已經獲利頗豐的煤炭企業而言,也不會造成較大沖擊。
國家發改委要求,煤炭企業要遵循今年年度合同煤價,已漲價的煤炭企業要在6月底前退回;另一方面國有煤炭企業、行業龍頭企業要帶頭保持市場煤價基本穩定,不能帶頭漲價。
長期以來,我國煤炭市場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國家發改委很少對其進行強制干預。而此次國家發改委如此堅決表態,令市場各方普遍感覺出乎意料。
對此,中國煤炭運銷協會上海站站長李嘉俊分析認為,國家發改委這一堅決態度主要是基于預防通脹以及穩定電力市場等多方面考慮。
“今年上半年我國各種自然災害頻發,災后重建工作任務艱巨,穩定煤價就相當于穩定了電廠,保證社會電力供應。”李嘉俊表示,目前仍受水災影響的江西、廣西、云南等省份,都屬于缺煤省份。由于水災造成交通運輸不便,煤炭運輸運力受到影響,在供應緊張情況下煤價很容易被炒高。時下正是夏季用電高峰,如果煤價被炒高,影響電廠用煤,造成電力供應緊張,這將不利于救災工作以及災后重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對火電企業而言,下游電價嚴格受國家控制,而上游煤價一直居高不下,使其盈利空間受到較大擠壓。今年大多數火電企業都處于微利甚至虧損狀態。“雖然目前國家并未明確提出進一步調整電價方案,但穩定煤價政策出臺,也著實為火電企業減輕了成本負擔,保證電廠夏季用煤價格平穩。”國泰君安證券電力行業分析師王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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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文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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