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8日電 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近日接受《中國財經報》采訪時說,鑒于對貧困人口數量估計上的巨大差異以及對貧困人口現狀系統普查的欠缺,應適當調整貧困標準,建立一套科學的貧困人口識別體系和方法,并對中國貧困人口情況進行一次徹底的普查。在目前情況下,應該制定有針對性的扶貧措施。
該負責人說,以往在絕對貧困發生率還較高的情況下,政府按照嚴格的貧困標準進行扶貧是非常有用的,它幫助政府把有限的扶貧資金投向最需要幫助的目標。但是隨著絕對貧困人口數量的快速下降,嚴格的貧困線在識別窮人和決定扶貧政策時不再是一個有效的工具,因為低于嚴格的貧困線的貧困人口數量非常少,而大量剛剛越過這個標準的人口仍然有可能返貧,需要繼續得到政府的扶持。
財政扶貧資金分配由以縣級為單元轉向以更低一級即村級為單元,大力推行“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縣級瞄準的扶貧資金分配缺乏合理性,應取消劃分貧困縣的政策,將扶貧目標向村級瞄準轉移。與此同時,提高貧困人口在村級扶貧開發規劃中的參與度和管理能力,并賦予村級扶貧開發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從改進財政貼息方式和發展農村金融事業等方面入手,解決貧困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一是將中央財政貼息下劃,由地方財政直接對給貧困農戶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進行貼息或向得到貸款的農戶進行利息補貼。二是發展農村金融事業,鼓勵除農行、農村信用社之外的其它金融機構向農戶開展貸款業務。三是要引導地方技術部門以及非政府組織為農戶信貸方面提供技術服務。四是促進農村金融服務環境的建立和改善。(李存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