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規劃圖上的物配突然變成了垃圾站,亦莊萊茵河畔小區居民得知這一情況后,多次和開發區管委會交涉,在沒有滿意答復后將負責規劃審批的亦莊開發區管委會告上大興法院,要求撤銷規劃許可證。
今天上午,大興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原被告雙方均有10余人旁聽此案,規劃許可證申請人北京市亦莊新城實業有限公司作為第三人出庭。
原告代理人認為,管委會只是市政府派出機構的職能部門,不是法定的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因此核發規劃許可證屬于超越職權。而這也是雙方在法庭上辯論的焦點。
管委會代理人表示,開發區管委會對開發區是行政主管單位,有權進行規劃審批和立項,規劃垃圾站的審批并沒有超越權限。核發規劃許可證之前,沒有必要讓第三人提供環境評估報告。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的可聽證條件,管委會認為建垃圾站不是特別重大的事情,也和居民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
這番話一出口,引發旁聽席上的業主一陣騷動。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周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