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在剛剛結束的烏魯木齊市2009年度經濟適用房選房中,竟然有816套經濟適用房無人認購。據了解,此次納入分配范圍的共有1567套房屋,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共有3029戶,供小于求,按照道理應該沒有剩余,為何認購率卻如此之低?
為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而建的經濟適用房,成了“滯銷貨”,受到冷遇,確實發人深思。細細分析原因,不排除有個別家庭是因為經濟適用房位置不好等情況棄購,但大部分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最終不得不放棄的主要原因卻是房款。記者曾經采訪過一些低收入家庭,他們認為,經濟適用房的價格與商品房相比確實優惠不少,但是一次性拿出十余萬購房款已超出了大多數低收入群體的經濟承受能力。
根據有關規定,具有烏魯木齊市城鎮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含700元)、無房或現有住房面積低于人均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對此,一位房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按照目前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和面積,購房者需一次性交清從9萬元到15萬元不等的全額房款,對于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來說確實難度較大,使購房者望房卻步。
在4月底進行的烏魯木齊市經濟適用房認購現場,符合認購條件的市民田東最終在經濟適用房認購手續單上填寫了“放棄”,他說:“想要,但一下拿不出這么多錢。”雖然年初公布的《烏魯木齊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寫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可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但實際操作起來困難重重,沒有哪家銀行愿意為田東這類低收入群體提供貸款業務,因為低收入家庭月供能力有限,銀行存在放貸風險。
經濟適用住房的誕生本是為了解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但目前面臨的卻是“政府建好了房子,群眾買不起”的尷尬局面。可以說,政府部門對住房困難群體制定的經濟適用房政策和標準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目前出現的新情況,作為政府的一項惠民工程,究竟如何才能做到惠澤百姓,相關職能部門應盡快針對經濟適用房的“滯銷”問題認真調研、對癥下藥。比如,研究低收入家庭他們的需求和實際支付能力到底在什么程度,出臺政策幫助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通過分期付款購買等等,切實解決低收入住房困難群眾“住有所居”的難題。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烏魯木齊市將嘗試推出經濟適用房租售結合的方式,作為銜接廉租房與經濟適用房之間的保障房形式,對沒有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通過經濟適用房租賃的方式來保障,以實現廉租房、經濟租賃房、經濟適用房等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措施,并積極探索經濟適用房分期付款以及政府提供政策幫助融資等方式解決低收入家庭的資金問題,同時提高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擴大保障范圍,以滿足更多住房困難家庭的需求,使保障房真正惠及于民。記者相信,隨著政策的不斷完善,低收入家庭將最終會圓了住房夢。 (記者陳曉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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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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