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截至2006年底,全國已有13個省區市實現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遼寧、安徽等7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市級統籌為主;其他省份仍以縣級統籌為主。
多年來,“縣級統籌”給流動人口帶來的種種不便日益明顯———只要不能在一個地區工作、繳費15年以上,將來到了退休年齡就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參保者就要被清戶處理。但是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將社保賬戶限死在一個地區,與勞動者的流動性特點形成了巨大矛盾。
而清戶同樣讓人郁悶。據全國政協委員倪豪梅透露,在廣東一些地區,農民工退保時,只能退出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部分,企業繳納部分被沉淀在當地社會統籌賬戶中。退保使農民工只參保,不受惠,不僅直接損害了農民工享受社會保障的對等權益,而且影響了用人單位的參保積極性。眾所周知,參保人的未來養老支付,是由個人、企業、國家公益保險三個部分共同組成的。從道理上講,即使清戶,也應該把這三塊合計起來退給參保者。如果清戶時只退個人繳費部分,當地政府則不僅侵吞了企業為員工繳納的費用,而且逃避了對參保者未來的“盡養”責任。“只保不養,企業盡了責任,地方政府得了實惠,農民工丟了權益。”倪豪梅委員對此的概括非常到位。
社保形不成“全國糧票”,原因在于當前還屬多數的以縣級為單位的統籌,不僅財政范圍過小,而且統籌地域又畫地為牢,互不相通。表面上看,這是因為“分灶吃飯”形成的財政單位過小,歸集能力太弱,管理手段跟不上。但是根子還在于民生意識還有差距,對此重視程度尚嫌不夠。
我國參保人數逐年擴大,這是政府“民生大餐”的重要部分。但是社保福利如果只是“地方糧票”,只限在當地享用,其含金量肯定大打折扣。因此,建立全國社會養老保險一卡通制度,讓流動人口的保費一旦繳納,就隨人流動、終身擁有、全國通用,應該像重視社保本身價值那樣,當作一項必達目標來追求。(馬龍生)